赤峰学院教育网邮箱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21浏览次数:0



赤峰学院教育网邮箱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赤峰学院教育网邮箱安全使用,维护学校师生的信息安全,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管理和服务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学校为教师(具体范围按学校通知)提供基于腾讯企业的教育网邮箱,并鼓励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中主要以该邮箱进行通信交流。

第二条 学校电子邮箱实行实名制方式管理,教师的账号为:工号@cfxy.edu.cn。首次使用时需要激活账号,并绑定手机。教师可以自行设置一个别名账号,但学校管理员有权收回特殊账号。

第三条 教师离职,学校给予一个月的数据迁移期限,到期后将收回邮箱账号并清空数据。教师离退休,学校不收回邮箱账号,可以继续使用。

第四条 校内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cfxy.edu.cn的部门电子邮箱,绑定管理员的手机号,原则上账号为:部门名称拼音首字母或具体业务名称。已申请部门电子邮箱的单位,如遇邮箱不再续用或管理人员变更,应及时办理邮箱注销或管理员变更程序

第五条 邮箱用户的责任和权利

1、校园电子邮箱仅限本人或本单位使用,禁止将邮箱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2、为节省资源和正常收发邮件,用户应定期清理过期邮件,以确保整个电子邮箱的正常运行;重要信息及时做好备份,因用户使用不当而导致个人信息受损的,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

3、用户在邮箱使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给国家、学校或他人造成损失,用户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用户应妥善保管邮箱密码,如忘记密码,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网络信息中心重置密码。如因用户名及密码保管不善导致个人邮件等信息**露或丢失,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

第六条 图书与信息中心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电子邮件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保障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尊重用户的注册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的隐私权,不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用户本人许可的情况下阅读其电子邮件内容,但应公安机关的要求可以查阅、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

3、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用户,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如发现用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立即禁用或终止该用户账号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1) 利用网络故意传播不健康信息;

(2) 违反信息安全保密条例造成国家或学校失密;

(3) 利用电子邮箱对他人进行骚扰;

(4) 盗用、破坏他人账号;

(5) 利用电子邮箱进行商业广告活动和传送“垃圾邮件”;

(6) 其它违反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4、赤峰学院教育网邮箱依托于腾讯企业邮箱。若因腾讯方面的原因而暂停服务时,网络信息中心将尽可能提前进行公告。

第七条 免责声明

1、用户因使用电子邮箱传输保密信息和涉及个人或他人隐私的信息,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目前的技术状况,防垃圾邮件系统不能拦截所有“垃圾邮件”,由此造成用户收到“垃圾邮件”,学校不承担责任。

3、电子邮件的传输要经过许多网络、安全设备,有多种因素可能造成邮件不能送达,同时电子邮件系统有可能因发生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邮件丢失,学校不承担由此对用户造成的各种损失。

第八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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