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
赤峰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给赤峰市本级各预算单位,请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和监督监管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遵照执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11日
学校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
赤峰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给赤峰市本级各预算单位,请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和监督监管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遵照执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