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报废资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0

项目编号:CFXYZCCZ2023001

赤峰学院拟报废资产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赤峰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4007610871203

法定代表人:王怀栋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1号

标的编号

处置物名称

数量

转让

底价

(万元)

竞拍报价最低金额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国有资产家具用具

2043

3.0316

3.0316

0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已批准。内蒙古正和致同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内正和评报字2023】第186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赤峰市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拟转让标的物数量公告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赤峰学院提供的文书确定。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受让方自行办理处置标的物相关手续、运输等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报名登记并按时递交密封的竞价报价单

公告时间:2023年12118:30起至2023年12月1317:30止。

报名时间:2023年12118:30起至2023年12月13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17:30止(银行到账为准)。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118:30起至2023年12月13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赤峰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话:0476-8300172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买成交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递交竞价报价单方式确定受让方。

递交竞价报价时间:2023年12月18

标的编号

竞价报价单递交时间

标的1

9:00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单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学院指定以下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新惠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194000318

户名:赤峰学院  

账号:15001646664052505113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1.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转让方将成交价款打入电子票据系统生成的账户中。

2.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原路返还。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报名登记需递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递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递交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递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赤峰学院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赤峰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76-8300172

发布单位:赤峰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128


附件1:资产评估明细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承诺函

附件5:赤峰学院报废资产转让项目竞价报价单

附件6:赤峰学院报废资产转让项目公开拍卖竞价合同书














附件1

资产评估明细表

序号

名  

实点
数量

启用
日期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单价

备注

原值

净值

1

户外垃圾桶

9

2014-04-30

6,480.00

0.00

36.00

4.00


2

1

2012-12-01

1,260.00

0.00

15.00

15.00


3

显微镜橱

1

2012-08-01

1,780.00

0.00

4.00

4.00


4

显微镜柜

3

2012-08-01

5,340.00

0.00

12.00

4.00


5

公寓床

1

2011-12-01

961.00

0.00

15.00

15.00


6

公寓床

483

2011-08-29

449,590.89

0.00

7,245.00

15.00


7

公寓床

165

2011-08-29

158,532.00

0.00

2,475.00

15.00


8

公寓床

46

2011-08-29

65,734.00

0.00

690.00

15.00


9

标本柜

3

2011-08-25

2,280.00

0.00

12.00

4.00


10

更衣柜

2

2011-08-25

1,000.00

0.00

8.00

4.00


11

电瓶车

1

2011-07-20

11,000.00

0.00

200.00

200.00


12

铁制学生床

380

2009-06-01

223,580.00

0.00

5,700.00

15.00


13

五节柜

1

2009-03-24

560.00

0.00

4.00

4.00


14

学生上下床

137

2008-11-01

48,635.00

0.00

2,055.00

15.00


15

铁制上下床

180

2007-07-12

65,489.00

0.00

2,700.00

15.00


16

学生床

50

2006-07-01

25,785.00

0.00

750.00

15.00


17

床头

1

2005-10-01

366.00

0.00

5.00

5.00


18

上下床

296

2005-09-01

106,770.16

0.00

4,440.00

15.00


19

床头

1

2005-03-01

366.00

0.00

5.00

5.00


20

试验台

24

2004-12-23

121,902.00

0.00

96.00

4.00


21

检查床

3

2003-05-20

900.00

0.00

45.00

15.00


22

操作台

1

2003-05-01

530.00

0.00

4.00

4.00


23

学生床

252

2003-02-01

68,307.12

0.00

3,780.00

15.00


24

铁书架

1

2003-02-01

780.10

0.00

5.00

5.00


25

学生床

1

2003-01-01

271.06

0.00

15.00

15.00


合计

2043

合计金额

30316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赤峰学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报废资产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申请报名登记、竞价、转让合同的签订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盖章签字后生效,在贵单位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赤峰学院

本授权书声明: (意向受让方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报废资产转让项目》的意向受让方申请报名登记、竞价报价、转让合同的签订等,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4

 诺  函

赤峰学院

我方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公告》及其它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确认,我方完全接受《公告》的全部条款。

4、我方确认,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5、我方保证:自该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我方将与贵单位(转让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否则,你单位有权扣除我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6、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我方并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日



附件5

赤峰学院报废资产转让项目竞价报价单


序号

处置物标的名称

处置物标的描述

数量

单位

竞价报

金 额(元)

备注

1







竞价报价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注:报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报价低于竞价底价为无效报价

受让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①表内各栏按要求逐一填写、计算,表内各栏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可自行加行、加列。

②在不影响整体框架下,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格式。



附件6:

赤峰学院报废资产转让项目公开拍卖竞价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赤峰学院

受让方(乙方):

乙方在赤峰学院组织的报废资产转让项目(项目编号: CFXYZCCZ2023001)中以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转让公告的内容及甲乙双方承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明细(清单)

XXXXXXXXX


上述转让标的以转让公告中列示的资产为准。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 圆整(¥: )。受让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产权交接

受让方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办理完过户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同时验收。转让方将产权明细交予受让方,受让方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完成交接。如不能按时完成交接,无过错方有权对过错方按其过错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四、甲乙双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转让的产权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匿下列事实:

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3)资产隐匿的情形;

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竞买,无欺诈行为。

五、争议解决方式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六、权证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乙方在约定期限内独立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属变更手续。

七、有关税费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转让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无偿返还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如受让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2.受让方未能按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壹天,按交易价款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充分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相关方违反应履行的义务,按《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责任。

5.经转让方、受让方协商,可以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约定内容可以作为本合同附件另行签订。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和赤峰学院党政办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盖章):赤峰学院   受让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月    月 


签订合同地点内蒙古赤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