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粉刷室外消防楼梯询价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4浏览次数:0

赤峰学院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粉刷室外消防楼梯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赤峰学院粉刷室外消防楼梯

2.采购数量、预算及技术要求

2.1数量:10部室外消防楼梯;

2.2预算:21000元;

2.3技术要求除锈、墙面、门窗防护、油漆采用大战油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加“★”部分要求供应商报名时应当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审查时间:20201214日至12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时。

审查地点:赤峰学院崇德楼304

四、递交询价报价单时间:20201217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赤峰学院崇德楼304

五、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麻新本

资格审查:陈永和

联系电话:8300188

项目负责单位:赤峰学院

邮政编码:024000

20201214

赤峰学院室外消防楼梯粉刷询价单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1

室外消防楼梯粉刷

除锈、墙面、门窗防护、油漆采用大战油


10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注: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

供应商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①表内各栏按要求逐一填写、计算,表内各栏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可自行加行、加列。

②在不影响整体框架下,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格式


施工合同(样本)

采购人:赤峰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成交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赤峰学院室外消防楼梯粉刷工程询价中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询价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定义

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变更以现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中标价;

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 “甲方”系指赤峰学院;

6.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标准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工期5日历天。

四、地点:赤峰学院。运输安装风险(如车、人损失)及卸车费、安装费均由乙方负担。

五、付款方式:赤峰学院粉刷室外消防楼梯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凭《验收书》支付结算总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总额: 元;大写: 。以上合同价款包括:投标材料设备全部价款、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七、验收

()乙方供货前,甲方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第六章要求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明确验收内容,规定验收纪律,做好组织接受和验收的准备。甲、乙双方协议合适的验收地点,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和监督机构参加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清单》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

八、质量保证

()乙方按规定的货物配置要求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并向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资料、备件。

() 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质保期限进行保修。在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任何异常情况,乙方要及时排除或无偿更换,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九、售后服务

(一)乙方提供质保期内免费上门质保服务,即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非人为因素),由乙方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对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

(二)在质保期限内,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2天内修复,如在2天内不能修复,乙方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三)质保期满后的维修,乙方只收取相关配件的成本费用,其它费用不得向甲方收取。

(四)售后服务有关的其它事项以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 5% 的违约金。

(二)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5% 的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及时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 10% 的违约金。

(四)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 0.1% 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7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项执行。

(五)因质量问题延迟交货时,按逾期交货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仲裁。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财务报账1份。

(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赤峰学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