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4-06-211
工作提示
根据教务处印发的关于医学类专业课程考核的补充规定赤院教字〔2024〕4号和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三段式”综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赤院教字〔2024〕5号)文件,下学期开始,各医学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教学工作。
医学部
202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