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突发困难状况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赤峰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资助办法(修订)》(赤院院字〔2023〕9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赤峰大学临时困难资助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评定时间
2026年5月20日-2026年6月8日
二、评定依据及标准
严格按照《赤峰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资助办法(修订》(赤院院字〔2023〕92号)执行。
三、推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填写《2026年度赤峰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并填写《2026年度赤峰大学临时困难资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本学院推荐的拟资助两类学生汇总表、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对拟资助学生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综合平衡,提出两类拟资助学生名单及每人资助金额。
4.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受助学生发放资助资金。
四、要求
1.二级学院没有符合规定的两类困难资助对象,可以不组织申报。
2.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6月8日下班前将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报至崇德楼344(学生工作处大厅),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fxyxszz@163.com。
附件:1.2026年度赤峰大学临时困难资助申请表
2.2026年度申请临时困难受助人员汇总表
赤峰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