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7〕144号)和赤峰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赤峰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赤院院字[2017]139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等额评选,经过二级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审核、公示,目前评审工作圆满结束。表奖决定如下:医学院魏帆等17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化学化工学院靳晓娟等375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1.2017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2.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赤峰学院
2017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