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赤峰学院办公室文件
赤院党办字[2013]17号
赤院院办字[2013]9号
关于做好2013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附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赤峰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贯彻“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的活动主题,做好我校“博爱一日捐”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学校要求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博爱一日捐”捐助活动。捐款标准为:校级领导、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100元;处级、副处级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50元;科级、副科级和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30元;科员和初级职称人员每人最低捐助20元。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附属单位将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募捐款收齐后,汇入工商银行指定账户,开户名:冯朔;卡号:622202 0605 0103 44303;汇款后请各单位派代表拿上银行出具的回执单及单位捐款明细(盖单位公章)于10月10日前交院办行政科冯朔老师处并领取收据。此款项收齐后,将以赤峰学院红十字会的名义交赤峰市慈善总会、赤峰市红十字会,并在全校予以公示。
赤峰学院党委办公室赤峰学院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
201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