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流程(2025年版)
| 序号 | 业务流程 | 业务主体 | 主要业务内容 |
| 1 | 申报采购需求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根据本单位办公、教学、科研需要向主管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 |
| 2 | 审核预算 | 计划财务处 |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是否列入预算,有预算审批,无预算驳回。 |
| 3 | 财政评审 | 项目单位 计划财务处 审计处 | 预算达到赤峰市本级限额标准(80万元)的项目,项目单位将评审材料按照计划财务处要求报送,计划财务处报送市财政局评审预算。预算达到10万元(科研项目15万元)不足80万元的项目计财处转审计处评审预算。 |
| 4 | 采购预算加政府采购标识 | 项目单位 计划财务处 | 计划财务处下载赤峰市财政局出具的投资评审意见下达给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单位,同时将预算加政府采购标识推送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
| 5 | 申报政府采购 |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经办人凭采购项目预算指标政府采购标识ID信息与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业务岗工作人员办理云平台线上政府采购申报,按不相容岗位分离进行复核。 |
| 6 | 实施电子卖场、框架协议采购 | 项目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经办人、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业务岗工作人员依据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则、规定在电子卖场、框架协议实施采购,项目单位核对预中标参数、成交金额、确认成交结果、签订合同、合同备案。(全线上流程) |
| 7 | 接货、验收、资产入库等 | 项目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项目单位接收、初验货物,属资产类的报资产管理部门复核验收、办理入库出库。服务类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被服务单位或人员代表验收。项目单位在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报送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云平台公告。验收小组为3人或以上。 |
| 8 | 采购档案建档归档 | 项目单位、档案归口管理部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学校各项目单位应对采购形成的采购文件收集、整理、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已办结项目的采购文件资料在办理合同款支付前及时建档,纸质原件(全流程线上采购的为电子档案)档案项目单位按照赤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送交档案室归档。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项目单位在12月15日前向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本单位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台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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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合同款支付 | 项目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计划财务处 | 项目单位在验收合格且出具验收报告和中标供应商出具发票后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支付手续、到学校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云平台支付手续、合同款支付。如当年未能支付资金,计划财务处在下一年度办理云平台支付手续前核准预算结转指标ID信息。 |
注:1.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已明确电子卖场、框架协议项目按此流程办理,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根据财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实时调整。
2.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如按照集中采购目录规则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可以突破集中采购目录规则进行采购,但仅限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普通办公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