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项目单位部门采购工作流程(2025年版)
| 序号 | 业务流程 | 业务主体 | 主要业务内容 |
| 1 | 申报采购申请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根据本单位办公、教学、科研需要向主管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 |
| 2 | 审核预算 | 计划财务处 | 学校计划财务处审核预算,无预算的驳回。 |
| 3 | 预算评审 | 项目单位 审计处 | 预算达到5万元的工程、达到10万元(科研项目15万元)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未达到赤峰市本级限额标准(80万元)的,计财处转审计处评审预算。 |
| 4 | 采购方式 | 项目单位 | 1.项目单位部门集中询价项目:预算评审后预算5万元以上(科研项目8万元)但未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科研18万元,其他15万元)的非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自采项目:预算未达到5万元(科研项目8万元)的非政府采购项目。 |
| 5 | 项目采购实施 | 项目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1.项目单位部门集中询价项目:项目单位实施部门集中询价采购,项目单位编制询价文件,经项目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业务科室、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在学校政府采购专栏发布询价公告,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派员组成询价小组实施询价采购、出具采购活动记录;项目单位依据采购活动记录编制成交结果公告报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学校政府采购专栏发布,公示期满如无异议项目单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单位负责在供应商报名时要求其出具“天眼查”或“企查查”生成的报告(查关联单位)。此类项目在学校软硬件条件具备后实行网上竞价方式实施全流程线上采购。 2.项目单位自采项目:(1)预算金额3-5万元(科研5-8万元)由项目单位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询价采购,不需发公告。询价材料:询价(报价)单(不少于3家)、采购活动记录;项目单位负责审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报价同时出具“天眼查”或“企查查”生成的报告(2)预算金额不足3万元(科研5万元)的,项目单位自采。金额达到赤峰学院固定资产数额标准,属项目单位自采范围的办公、教学、科研设备,项目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在国内电商平台采购,办公设备采购严格执行赤峰学院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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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签订合同 | 项目单位、 科研项目负责人 | 项目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未达到5万元(科研项目8万元)的项目单位自采项目:1、即时结清的项目无需签订合同。2、存在纠纷争议风险的项目:会议培训服务、委托服务业务、外出租赁交通工具、设备短期租赁业务、房屋租赁、修缮工程、购买保险等需签订合同。 |
| 7 | 接货、验收、资产入库等 | 项目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主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 | 货物类项目:项目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接收初验货物出具验收报告,属资产类的报资产管理部门复核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办理入库出库; 工程类项目:项目单位、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验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学校审计部门规定报送评审材料,学校审计部门进行结算评审并出具结算评审意见。 服务类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被服务单位或人员代表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
| 8 | 采购档案 | 项目单位、 科研项目负责人 档案归口管理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学校各项目单位应对采购形成的采购文件收集、整理、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已办结项目的采购文件资料在办理合同款支付前及时建档,纸质原件(全流程线上采购的为电子档案)档案项目单位按照赤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送交档案室归档。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项目单位在12月15日前向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本单位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台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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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支付 | 项目单位、 科研项目负责人 计划财务处 审计处 | 项目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工程类项目审计处结算评审后)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合同款支付。 |
注: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评审后预算金额未达到15万元(科研18万元)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按此流程办理。
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如按照集中采购目录规则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可以突破集中采购目录规则进行采购,但仅限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普通办公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