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政府集中采购及分散采购工作流程(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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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业务流程
业务主体
主要业务内容
1
申报采购需求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根据本单位办公、教学、科研需要向主管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
2
审核预算
计划财务处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是否列入预算,有预算审批,无预算驳回。
3
财政评审
项目单位
计划财务处
预算达到赤峰市本级80万元限额标准的项目,项目单位将评审材料按照学校财务处要求报送,计划财务处报送市财政局评审预算。
4
采购意向公开
项目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采购意向公开满30日可开展采购活动。项目单位将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标的名称、主要功能或目标、数量、质量、服务、安全、时限要求等)、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报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5
采购预算加政府采购标识
项目单位、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下载赤峰市财政局出具的投资评审意见下达给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单位,同时将预算加政府采购标识推送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6
确定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抽取代理机构
项目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财政评审结果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确认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项目单位在学校一网通服务平台办理、抽取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7
委托采购实施
项目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单位经办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业务岗工作人员办理云平台线上委托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采购事项。
8
编制采购需求、采购文件,论证审查采购需求、采购文件
项目单位、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范本)》编制采购需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采购文件(范本)》及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清单》等审查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分散采购项目:项目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范本)》编制采购需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采购文件(范本)》及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政府采购专家、项目单位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清单》等论证审查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公平竞争性。
9
填报项目采购需求及审查
项目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项目单位、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复核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填报采购需求及审查。
10
申报政府采购
项目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项目单位经办人凭采购项目预算指标政府采购标识信息与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业务岗工作人员办理云平台线上政府采购项目申报,按不相容岗位分离进行复核。
11
采购文件复核
项目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项目单位经办人、负责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业务科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复核复审采购文件。
12
发布采购公告、文件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在内蒙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文件。(1.公开招标:不少于20日历日;2.询价、竞争性谈判:不少于3个工作日;3.竞争性磋商:不少于10日)。
13
开标、评标(评审)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财政政府采购专家、项目单位采购人代表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财政政府采购专家、采购人代表(项目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受法人委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评标(评审)、评审小组出具评标(评审)报告(结论)。
14
确认、公示成交结果
发出中标(成交)通
知书
项目单位、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单位出具确认函确认排名第一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赤峰市政府采购
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公示成交结果。
由评标(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无需出具确
认函,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公示成交结果。
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办理(云平台自动生成文本)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5
签订合同、合同公示
项目单位、学校合同审签部门、党政办、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项目单位依据采购文件中合同模版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拟定合同,履行学校合同审签流程、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学校法人或负责人签订合同(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加盖公章。按采购法规定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送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备案合同、公示合同。
16
接货、验收、资产入库等
项目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项目单位接收、初验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培训,属资产类的资产管理部门复核验收、办理入库出库。工程类项目由项目单位、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计划财务依据赤峰市财政评审相关规定处出具财政评审申请、项目单位收集整理评审材料,达到公开数额标准的计划财务处报送赤峰市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工程项目由项目单位报送审计处结算评审。服务类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项目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被服务单位或人员代表共同验收。项目单位在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报送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云平台公告。
17
采购档案归档
项目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学校各项目单位应对采购形成的采购文件收集、整理、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已办结项目的采购文件资料在办理合同款支付前及时建档,纸质原件(全流程线上采购的为电子档案)档案项目单位按照赤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送交档案室归档。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项目单位在12月15日前向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本单位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台账(统计表)。
18
合同款支付
项目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 审计处
项目单位在验收合格且出具验收报告和中标供应商出具发票后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计划财务处到学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云平台支付通知书。如当年未能支付资金,计划财务处在下一年度办理云平台支付手续前核准预算结转指标ID信息。工程类项目结算评审后办理资金支付。
备注: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如按照集中采购目录规则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可以突破集中采购目录规则进行采购,但仅限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普通办公设备。
